大荔粮食部门竟让退耕还林补偿粮“缩水”后折抵农业税 退耕还林经不起这样折腾 本报讯陕西省大荔县段家乡北至村农民朱成家有5亩地退耕还林,国家每年要给他补偿部分小麦、玉米。近日,在兑付今年补偿粮时,他却收到一张农业税完税单,且税额低于粮价。是谁在从农民身上克扣国家补偿? 国家为了鼓励农民退耕还林(草),向农民补偿8年的退耕还林(草)粮食和护管费,即每亩地每年补偿小麦、玉米各100斤和20元管护费,并委托当地粮食部门在每年夏粮征购前,以不低于国家中级小麦的标准向农民兑付实物到户。今年国家中级小麦价格每斤0.53元。退一步讲,朱成即便拿不到补偿粮,他5亩地500公斤补偿粮(包括小麦、玉米,玉米价略低于小麦价),也应折抵530元钱。然而,当地粮站在给他折抵农业税时,每斤小麦只按0.48元算,每斤少算了0.05元,1亩地100公斤补偿粮少算10元,5亩地500公斤就少算了50元钱。也就是说,一折一抵之间,朱成就有50元钱莫名其妙地损失了。 在大荔县花城、双泉、冯村乡等地,还有整村整村的农民,像朱成一样领不到补偿粮,只领到“缩水”后的完税单。而自1999年以来,大荔县退耕还林(草)的面积约为35938亩。 难道大荔县粮食部门的领导不清楚国家有关政策?不。花城粮站一名负责人满脸无奈道:国家的政策我清楚,不允许粮食系统给农民折抵农业税款,必须向农民兑付实物;现在这样作(指折抵农业税),是乡上的意思,乡政府说为了加快完税任务。 当地农民说,国家补偿粮被折抵成农业税,这是一错;折抵时又“缩水”是错上加错。退耕还林(草)是件大事,可经不起这样折腾。 (台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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