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经济法库>>中国税费法规总库>>中国分规模性质税费库>>私营企业税务法规全库>>私营企业税务法规全库(分地区)>>北京 | 手机观看 |
|
市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综[2012]2295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综[2012]2970号)同时废止。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 2013年10月11日 “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引创先进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学习型组织?如何树立最前沿的财税理念,系统、深入掌握财税方面实际操作知识与技能,解决财税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决策)水平,如何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如何最佳把握财税现金流量,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税收负担,如何真正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和财务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怎样最充分保障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提高财税人士职业竞争力和企业财税竞争力?...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会员可以帮助您或您所在单位轻松解决以上诸多一直困扰您的问题。详情:会员业务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 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可点此进行:银行汇款,点此在线充值(推荐):智董会员币 (非常方便,片刻即可搞定!)(充值后即时自动获权,不必等候!) 好消息:财税职务训练营财税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