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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毕业季,据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680万人,创历史新高;热门专业就业趋冷、就业满意率不足五成。在这一背景下,有的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最近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向税务机关咨询,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何税收优惠,税务人员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一、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每户每年免税8000元为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