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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关于独立工矿区和林区职工住房整体搬迁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3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此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有何原因和背景? 答:2007年底,财政部对企业反映的独立工矿区及林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调研发现,自建国以来,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先生产、后生活”原则建设的独立工矿区和林区,其生活基地和棚户区存在地处偏远、缺乏城镇依托等问题,在资源枯竭、企业生产经营调整的情况下,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基本居住权利难以得到保障,需要结合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通过整体搬迁加以解决。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