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曾制定出台过安全生产费用有关政策,这次发布《办法》有何背景,与此前出台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答: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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