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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执行到位,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财政部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由财政部驻上述6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具体实施。这是基层财政监管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日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目前基层单位财政管理状况如何?财政管理有哪些模式?
答:目前170个中央部门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约2.1万个。从调查情况看,中央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存在数量多、级次不统一、分布不均衡的特点。
基层单位的财政管理模式可分为四类:一是“财政部—中央部门—基层单位”模式,中央部门负责对基层单位实施财政管理,如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事项;二是“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