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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税务检查重点和2011年的框架是相同的,但内容上有变化。这也说明我国税务检查项目相对比较稳定,对重点行业的认定也比较清晰。从已经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17号)来看,2012年税务检查重点和纳税人的权益息息相关,依然围绕“指令性检查、指导性检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检查、组织开展区域专项整治、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轮查和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六个方面展开。
一、指令性检查
指令性检查是指所有省份都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必查的项目。2012年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资本交易项目;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
(一)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这类企业今年之所以成为头号检查目标,是因为,2011年以来,全国范围特别是河北、内蒙古等地开展了针对煤炭经销企业、矿产品经销企业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是企业接受柴油增值税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