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就2009年度金融机构
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短期外债管理及《通知》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
问:我国外债管理的职责是如何分工的?
答:按照国家对外债管理的职责分工,我国的中长期外债(一年以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短期外债(一年及以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核定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指标,另外还负责所有外债(包括中长期)的签约和提款登记、开户以及还本付息、相关结售汇的核准。
&
————————试看结束啦!拿出手机扫码,只要1秒!登录后就可每日免费看全国汇总财税快讯(电脑、手机等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