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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为获取更大收益,把闲置房产租赁出去,需进行纳税筹划 巧用税率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12%缴纳房产税。个人将住房出租,且出租后房屋仍用于居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例:刘先生把沿街房屋上下两层作商店出租,合同规定每年取得租金10万元,刘先生应纳房产税100000×12%=12000元。刘先生的房屋属于商住合用,楼上用于居住,楼下用于经营。如果他与承租方签订两份租赁合同,楼上按每月2000元租给他人居住,第二份合同将楼下作为经营使用,年租金7.6万元,两部分合计收入10万元。楼上住房每年收入2.4万元,房产税率按4%计算,每年缴纳房产税960元(24000×4%);楼下商业用房房产税76000×12%=9120元,两项合计10080元,比不分用途租赁节税12000-10080=1920元。 巧用计税方式 “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引创先进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学习型组织?如何树立最前沿的财税理念,系统、深入掌握财税方面实际操作知识与技能,解决财税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决策)水平,如何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如何最佳把握财税现金流量,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税收负担,如何真正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和财务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怎样最充分保障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提高财税人士职业竞争力和企业财税竞争力?...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会员可以帮助您或您所在单位轻松解决以上诸多一直困扰您的问题。详情:会员业务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 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可点此进行:银行汇款,点此在线充值(推荐):智董会员币 (非常方便,片刻即可搞定!)(充值后即时自动获权,不必等候!) 好消息:财税职务训练营财税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