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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列举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按照会计销售的确认条件,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则不构成会计销售。对于构成会计销售的,纳税人自然会按规定增记企业的销售收入,而对那些不构成会计销售的行为,纳税人又该如何进行处置呢?纳税人至少有两种选择,其一是按照财政部(94)财会字第31号《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处理,即在会计处理上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其二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及会计核算原则进行处理,即在发生视同销售业务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增记企业的销售收入。对纳税人来说,哪一种方法更能有效地减轻税收负担呢?下 假设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7年2月份将自产的钢材用于建造办公房。 该批钢材成本为45万元(不含税价),市场售价为80万元(不含税价)。该企业所建办公房于同年8月份完工并交付使用。 (1)如果纳税人按(94)财会字第31号文处理,则1997年2月份,在移送使用钢材时,须计算缴纳增值税为:800000×17%=136000元,其应交税金账务处理为: “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引创先进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学习型组织?如何树立最前沿的财税理念,系统、深入掌握财税方面实际操作知识与技能,解决财税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决策)水平,如何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如何最佳把握财税现金流量,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税收负担,如何真正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和财务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怎样最充分保障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提高财税人士职业竞争力和企业财税竞争力?...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会员可以帮助您或您所在单位轻松解决以上诸多一直困扰您的问题。详情:会员业务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 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可点此进行:银行汇款,点此在线充值(推荐):智董会员币 (非常方便,片刻即可搞定!)(充值后即时自动获权,不必等候!) 好消息:财税职务训练营财税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