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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由于管道煤气投资建设的特殊情况,许多地方都是通过向用户收取集资费或初装费的形式回收投资,一般是由投资单位直接收取或由投资单位委托运营单位代收。 对于煤气管道公司收取的集资费(初装费)如何征税问题,要区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由管道煤气公司直接投资并收取费用的,不缴纳增值税,应按“建筑业”3%税率缴纳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缴纳增值税问题规定:“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缴纳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