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201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应利害关系方申请,为保证调查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以及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的规定,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决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在商务部召开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拟听证事项为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产业损害有关事项。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止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登记表递交或传真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商务部有权拒绝其参加听证会,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式文本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本一式2份。听证会指定语言和文字为中文。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发言时间,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本通知和登记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上发布(http://trb.mofcom.gov.cn)。有关利害关系方可直接由网上下载。 六、经商务部审查后确定的参加听证会的各利害关系方名单、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殷丹、马欣 电话:(86)10-65198137、65198062 传真:(86)10-6519817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特此通知。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