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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分局: 为落实年初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现就集中开展“五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和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开展“五项治理”,着力解决本系统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全省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重点内容 (一)治理执法腐败。重点解决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利用“案费证照”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贪污受贿等行为。 (二)治理违反干部政策和人事纪律问题。一方面要清理私招滥雇、违规进人、混编混岗的问题,实现人编对位;另一方面要纠正违反干部政策,违规提拔的问题。 (三)治理失职渎职行为。要集中治理在监管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不作为的问题。 (四)治理“三乱”。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为其他部门代收代扣费用的行为;整治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 (五)治理行业作风。整治粗暴管理、野蛮执法的问题;整治工作拖拉、精神不振的问题;整治着装不整、酒后上岗的问题以及吃喝玩乐等奢侈浪费行为。 三、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开展的“五项治理”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文件,搞好思想动员(8月1日至8月20日)。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关于“两个务必”和建党八十二周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及国家工商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学习年初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长、党组书记王宪林同志的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久战同志的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查摆突出问题(8月21日至9月20日)。一是开展自查。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对照有关规定,查找单位和个人五项整治内容上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目标。二是继续开展“万人评议工商”活动,开门征求意见,发动社会评议工商,按照年初的部署,采取问卷测评、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评议。对评议的情况进行梳理归类,确定治理的重点内容。三是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采取问卷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评议,对评议的结果进行梳理归类,作为治理的主要内容。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健全规章制度(9月21日至10月30日)。对社会、基层和自查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进行梳理归类,逐条进行分析,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解决。问题严重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省局成立“五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检查。组长:党组书记、局长王宪林,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久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基层处、财审处、监察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监察室。省局本级机关的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落实。各级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把“五项治理”工作成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采取措施,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勇于探索,开创性地进行工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部门的治理重点,找准问题,挖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效果要明显。在此基础上要制订长效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万人评议工商”及“基层评议机关”工作不再进行部署和统一制表,在专项治理中由各地自行安排。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把“五项治理”工作和“学、做、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 (四)加强沟通,保持联系。各地在开展整治中,要将情况及经验随时上报,遇有问题及时沟通。各市州局治理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省局纪检组监察室。 200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