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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06)2971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确保安全稳定,是做好首都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节日期间,全市各种文化娱乐、商贸活动将十分频繁,交通运输紧张繁忙,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也容易出现突击生产的现象。对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监察。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做好煤矿企业停产检修和恢复生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非煤矿山边坡、运输和火工品管理。 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实施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引发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春节前后是本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严格审批条件,严格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燃放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效维护燃放秩序。 三是加强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地铁、车站、影剧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深入宣传贯彻《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5个政府规章,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照规定抓紧整改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必须做到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针对年末岁初大型活动较多的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制度。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于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是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地区和本系统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