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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近期准备出资10亿元,收购B企业持有的探矿权。B企业由两个自然人股东投资1亿元成立,探矿权是B企业的惟一资产,账面价值1亿元,评估价值10亿元。 B企业请中介机构设计了纳税筹划方案,方案建议:A企业首先收购B企业股东持有的股权,再采用特殊重组方式吸收合并B企业。这样,B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收入只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比直接出售探矿权少缴一道企业所得税;A企业以特殊重组方式吸收合并B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表面上看,此方案似乎对双方都有利,减少了探矿权转让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但其实不然,筹划后双方总体税负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 A企业直接收购B企业探矿权 这种方式下,B企业取得转让探矿权收入10亿元。探矿权作为一种特许权,虽然按照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但转让中不属于营业税税目中无形资产的转让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不征收营业税。同时,采矿权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所列举的5项产权(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引创先进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学习型组织?如何树立最前沿的财税理念,系统、深入掌握财税方面实际操作知识与技能,解决财税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决策)水平,如何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如何最佳把握财税现金流量,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税收负担,如何真正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和财务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怎样最充分保障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提高财税人士职业竞争力和企业财税竞争力?...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会员可以帮助您或您所在单位轻松解决以上诸多一直困扰您的问题。详情:会员业务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 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可点此进行:银行汇款,点此在线充值(推荐):智董会员币 (非常方便,片刻即可搞定!)(充值后即时自动获权,不必等候!) 好消息:财税职务训练营财税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