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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布2011年第63号公告,首次将2010年组织开展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果予以公告。近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就此次公告的背景、主要内容及今后的工作安排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谈一谈此次对外公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结果,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 答: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的重要职责。开展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是财政部履行此项职责的具体体现。2008年至今,财政部每年均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对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2010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4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